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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亿基金公司深度解读流动性风险管理新规

2017-09-04 07:16:0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四、对货币基金的主要影响是什么

工银瑞信基金:针对货币市场基金的特别规定,《流动性规定》着重从三个方面降低其流动性风险:

第一类条款主要针对客户集中度较高的货币市场基金,对其会计核算方式、平均剩余期限与平均剩余存续期上限、流动性资产占比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比如,新规要求新设货币市场基金拟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超过50%的情况下,不得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或要求基金持有流动性资产占比超过80%;新规还要求货币基金需要根据持有人集中度情况对投资组合实施调整,即持有人集中度越高,对该基金持有资产的平均剩余期限和平均剩余存续期上限的要求越低,对流动性资产占比的要求越高;此外,新规明确规定当基金前10名持有人份额超过基金份额50%、基金流动性资产占比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的情况下,必须对当日单个持有人超过总份额1%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

第二类条款主要针对货币基金所投资的金融工具进行限制,包括流动性资产占比、发行主体的信用评级和投资主体集中度等方面。新规规定,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占比不得超过资产净值的10%,比对开放式基金的整体要求更加严格;新规要求,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A的机构所发行的金融工具占比以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为限,并且要求同一管理人投资于同一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工具占比以该银行净资产的10%为限。

第三类条款意在引导货币市场基金规模的适度增长。

新规要求同一管理人所管理的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货币基金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超过风险准备金月末余额的200倍,对于管理人风险准备金不符合要求的,不仅要求不得新设货币基金和理财基金,还增加了将管理人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提升至20%以上的规定。

同时新规强调也会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人的合规运作情况、风险管理水平和申购赎回机制安排等留下调整此倍数的空间,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除此之外,对于系统重要性的货币基金,本次新规的监管规则也留有进一步适度调整的空间。

从过去几年看,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货币基金的行业规模快速增长,根据二季报数据行业规模已经超过五万亿并且继续在增长。与此同时,更多机构开始使用货币基金进行流动性管理。随着规模的扩张和机构客户占比的增加,货币基金行业潜在的流动性风险也在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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