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生保障提升基金费征缴水平,全面铺开社保费、残保金、工会经费等基金费管理和征缴工作,确保税费同征同管同考核,为百姓切身利益交上一份令人满意的‘民生答卷’”。在年初的税务工作会议上,江苏如东县地税局党组书记管玉屏如是表示。半年后,他们用行动和业绩对这一承诺做出了回应。
夯实基础部门联动 推进社保费征缴再上新台阶
“谢谢你们为我们职工解决了大难题,之前我们与单位反映了许久都没有结果,还是你们的措施给力啊!”南通东阳印染有限公司的职工老王握着如东地税四分局局长的手真诚而激动地表达着自己的感谢。
近日,如东地税四分局通过多次催缴、实施强制执行手段,对该公司成功追缴长达33个月的欠缴社保费及滞纳金211万元,有效维护了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对全县社保欠费单位共提请法院强制执行6户,这是其中追缴的最大一笔单户欠费。
作为社保费的征收部门,如东地税局坚持“税费并重、征管并举”,将税收征管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措施运用到社保费征管中,推行税费一体化征缴体制,切实加强社保费征缴管理工作。实行“申报提醒制度”,将催报催缴与跟踪管理相结合,在对税务登记注销审核时,对其社保费缴纳情况一并进行核查,严把注销登记的最后一关。加强内外联动管理,与社保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建清欠工作小组,加强部门协作,与政府部门、各镇区互换情况、联合调查,加强长效合作,与人民法院联合开展财产保全、传递资产处置信息,加强司法联动。1-7月份共征收社保费17.9亿元,清理欠费1976.72万元,征缴率达99.33%,为全县实现“惠民生、维稳定、促发展”的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大宣传完善机制 促进残保金征缴实现新突破
“我们单位是去年新成立的公司,没有残疾人,职工人数只有15个人,需要缴纳残保金吗?”一位公司财务人员向该局基金管理科工作人员进行电话咨询。
“根据苏财综〔2017〕17号文件规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你单位符合条件,但需要登陆电子税务局,如实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进行零申报。”税务人员当即在电话中为纳税人进行了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