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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深网贷备案征求意见稿出炉 网贷行业将迎合规大考

2017-07-10 12:49:27    经济日报  参与评论()人

同时,意见稿要求网贷平台对股东情况、高管及从业人员信息、风险管理能力、客户真实身份认证等信息都需要提交,并对平台的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提出了要求,对投资者适当性作出了说明。在邦帮堂董事长寇权看来,这些细致化要求充分体现了对投资用户知情权益的保障,进一步强化和促进了平台的自律和规范行为,提升了监管效率。碧有信CEO戴凯同样表示,关于“公司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一致”方面的提法,与深圳的规定一致,这对降低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率无疑将起到积极作用。

“与此前深圳市网贷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意见稿类似,此次征求意见稿要求网贷平台拥有独立的投诉受理部门,相信未来申请银行备案对此将有明确的考核标准,对网贷平台的内部治理审查标准将更加细致。”懒财网CEO陶伟杰指出。

合力贷CEO刘丰表示,网贷备案并不是平台的保命符,完成整改合规、备案、电信许可、存管、报备等工作后,网贷平台还需持续做好合规化、规模化发展,如何把握好风控,并做好投、借双方的服务,才是网贷平台更需要关注的重点。

引发业内关注的一点是,与上海、深圳两地的监管办法相比,北京的意见稿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在公司名称中标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深圳则只建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可以在公司名称中使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上海则无相关规定。紫马财行CEO唐学庆表示,要求网贷机构在公司名称中标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曾一度出现于网贷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稿中,不过在最终出台的暂行办法中,这一规定被删去。“目前,还不能确定北京备案登记管理办法最终会不会保留这一规定。如果办法以此定稿,则北京网贷行业恐将出现改名潮。”(经济日报记者 秦 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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