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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再迎“春天” 标的资产状况仍是审核重点

2017-07-07 14:15:4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并购重组申请被否的7家公司中,有5家不符合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另外4家分别是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金利表面材料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而从获得有条件通过的公司来看,标的资产同样是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关注的焦点:今年以来,至少有14家公司被问及标的资产状况。

对此,大同证券首席投资顾问郑虹7月6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市场上各种概念的出现,有一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目的更倾向于市值管理而非产业发展,因此,对标的企业严格审核也就非常有必要了。

胡晓辉表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去产能,如果并购重组的标的不符合这方面的要求,那么肯定会受到关注,被否决的几率就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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