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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五百多家“黑名单”企业逾千亿资金受限

2017-06-23 12:42:23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本报北京6月22日讯 记者万静 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核心机制。在今天信用联动合作暨“信用中国”网站上线两周年媒体通气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介绍《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发布一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门紧紧围绕指导意见提出的具体措施和明确要求,在多个重点领域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连维良介绍,在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方面,截至2017年6月,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761万例。限制733万人次购买飞机票;限制276万人次购买列车软卧、高铁、其他动车组一等座以上车票。84万名失信被执行人因此主动履行义务。截至2017年5月,仅中国工商银行一家就拒绝失信人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近80万余笔,涉及资金84亿余元。

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方面。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参考最高法提供的“老赖”信息,共依法限制任职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12万人次。在全国范围内对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进行清理。2016年全国共吊销企业近52万户。

在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联合惩戒方面。人民银行、公安部分别将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信息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公民治安管理数据库。2016年,银监会行政许可查询达5000余次,查到与上市公司相关的违法失信记录200多条,作为行政许可审批的重要参考;保监会在行政许可中查询约1000次,各地派出机构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总量近2万次。

在海关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方面。截至今年3月,海关总署将36家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信用等级下调,限制228家一般信用企业1年内申请适用高级认证企业或者一般认证企业管理,对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264家企业和有失信记录的77家企业,列为高风险企业,实施严密监管措施,由相关部门设置相应的区域通关一体化或者全国通关一体化高风险参数,对其进出口货物加强单证审核;强化风险分析,对其中存在安全准入(出)的,加强布控查验;同时列为海关后续稽查重点筛选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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