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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弥补历史欠账 企业和基层干部成土地流转接盘手(3)

2017-06-13 09:07:10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工商资本和基层干部成“接盘手”

记者在广东各地采访过数十个下乡资本项目,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起步价”是百万元,千万元级也属寻常。不管种养的是传统品种还是新兴品种,都从劳动密集型转变为资金和技术密集型。省内某县农业局长直言不讳:“有实力的资本家、大老板种地,至少一两千万元身家。土生土长的农民想种也种不了。”

记者选取了廉江市两个土地流转“经验村”作为观察点:青平镇那毛角村是水库移民村,除去偏远、边角地,800多亩可机械化耕种的耕地基本流转完毕,还有800多亩林地。良垌镇中塘村是占地10平方公里的大村,村支书兼村主任全王新带领的祥瑞专业合作社是示范社,流转经营本村及周边县区土地3000多亩。

大规模土地流转之后,那毛角村和中塘村农业生产经营者集中体现为两个层次:身家百万、千万元的经营者和日薪100多元的季节性短工。二者之间是少量管理员(长工),月薪三四千元。也有一些管理员少量投资参股,或者被经营者赠送少量股份作为激励机制。

以祥瑞合作社为例。合作社有的股东经营农资、有的从事劳务招聘。董事会决定种植品种、负责技术指导和销售。合作社聘几个有种植经验的老农民作为“高管”,主持田间管理,主要负责派工、监工。田间耕作靠临时雇佣季节性短工,按日计酬。

土地流转第一手合同的年限一般为15年左右,也有按国家合同法规定的最高年限20年顶格签署,接近一代农业劳动力周期。农户签署15年-20年的土地流转合同之后,一代人将与土地脱离关系,成了影子模糊的“外出打工”者。

土地经营权从农户手中流转出来后,即使经营者弃耕退租,也不会退还给农户。有的是承租人自行寻找顶替者,有的是村委会另行招租。那毛角村有530亩土地流转期限原本是15年,但第一手承租人经营4年之后,突然弃租走人,村委会重新招商。换手期间拖欠农户地租4万多元,一直挂在村委会账上。

那毛角村流转土地的接盘手主要有:原籍本村、在广州做了20多年兽药生意的余永欣承包了500多亩种木瓜和红橙;外乡人李太军承包了530亩搞种养;做茶叶生意的老板劳福茂承包了300多亩种茶;前村支书和现任妇女主任梁玉凤(两人是亲戚)合股承包了150多亩搞种养;村书记林荣振本人承包了130多亩种红橙和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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