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保监会获悉,一季度末,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8%,保险业偿付能力状况总体良好。
保监会近日在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工作会议上研究了2017年第一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状况。数据显示,一季度末,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38%,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21%,均显著高于100%和50%的偿付能力达标线。其中,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69%、230%和330%。
保监会还表示,保险业资本实力持续提升,全行业实际资本3.4万亿元,较上季度末增加1899亿元,综合偿付能力溢额达到2万亿元,较上季度末增加794亿元。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显示,在参加评估的170家保险公司中,A类公司94家,B类公司71家,C类公司3家,D类公司2家。
会议分析了当前保险业面临的重点风险和需要重点关注的公司,强调虽然当前保险业风险总体可控,但风险防范形势错综复杂,特别是一些局部风险和突出风险点不可低估。
会议要求,一是着力推进近期关于严监管、防风险、补短板、治乱象、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1+4”系列文件的贯彻落实,确保政策传导到位、执行到位。
二是把风险防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风险分析和风险摸排,强化对重点风险领域、重点公司的风险防范,做到心中有数、抓早抓小,及时有效地防范化解风险。
三是进一步提升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和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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