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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旅游平台发展存隐忧:名不副实 退票费用超规定

2017-05-10 10:48:47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海量酒店任你选,一键下单全搞定。近年来,蓬勃发展的在线旅游平台以其高效、便捷的服务深受消费者青睐。然而,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在线平台的发展也逐渐暴露出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问题。

记者近日从海南省工商局获悉,海南工商部门对网络订房、订票、医疗、婚纱摄影、房产促销、在线旅游、团购等执点行业经营行为进行了重点监测监管,先后约谈携程、途牛等平台网站负责人22次,责令整改未亮照亮标网络经营主体687家。

据了解,今年以来,海南工商部门对携程、天猫、淘宝、百度糯米、美团、京东旅游、乐途旅游、大众点评、去哪儿、穷游等10家第三方平台上的网络经营主体评价信息开展了监测。截至目前,共监测了6670家网络经营主体1794485条评价信息,其中差评信息88839条,总体差评率为4.95%;监测网络交易数据612105条,疑似违法行为数据4092条,发现违法线索152条。

事实上,不只是海南,全国范围内,在线旅游平台也是问题频发。今年3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曾判北京艺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龙公司)因存在欺诈行为,给消费者李先生三倍赔偿。

据悉,李先生通过艺龙公司经营的网站预订了位于上海、三亚的三家酒店。艺龙网网页标注,三家酒店均为国家旅游局评定的五星级酒店,但他先后入住了上述三家酒店后发现,通过艺龙网预订的这三家酒店实际情况与标注不符。李先生认为艺龙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将之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艺龙公司辩称,三家酒店均为准五星酒店。因艺龙网员工录入错误,造成网页显示为五星级酒店。但法院审理认为,艺龙公司提供的酒店服务与其网站宣传不符,并已被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虚假宣传,李先生作为消费者以欺诈为由要求三倍赔偿,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一审宣判后,艺龙公司提出上诉。目前,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业内人士指出,在线旅游平台的蓬勃发展符合消费者的需求,值得鼓励和肯定。但行业在快速发展中暴露出的不规范等问题也亟待引起关注。记者采访发现,当前在线旅游平台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名不副实”现象时有发生。消费者陈先生反映,2017年1月底在某在线旅游平台预订了某酒店海景双人房。到店后,商家明确表示海景房不是这个价格,只能提供另一个房型。在平台与商家商议无果后,平台客服解释称:陈先生预订的是“侧海景房”而非“海景双人房”,并拒绝退还预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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