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日前,一张落款为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的“关于停止违法经营行为的通知”在网络中流传,文中称北京滴滴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包头滴滴运营商)在包头市从事网约车经营过程中,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造成极大影响,责令该公司在包头市立即停止经营。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于5月3日在官方微信平台“包头交通运输宣传”发表《公开信》称,目前在包头市开展网约出租汽车业务的“滴滴出行”“易到”等平台公司,均未按国家相关规定取得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要立即停止在包头城区范围内的经营行为,关闭网约车服务平台。
光明网发表评论认为,包头不该成为一座没有网约车的城市。“叫停网约车或许只需要一纸文件,但共享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及人们对多元化出行的需要,却是无法逆转的。在共享经济日益勃兴的今天,包头真的要甘做唯一的例外,成为一座无网约车的城市?”
《山东商报》评论称“包头责令网约车停运,任性何来”,技术和行业发展的大趋势之下,对网约车的“反应过度”,恰恰是落后运行模式和条块利益既得一方的信心不足,对共享经济的政策绞杀,着实不可理喻。
而《杭州日报》评论指出,要向杭州、深圳等开放网约车的城市看齐,把这些城市出租车司机分享改革红利的事实传达给本地司机群体,要让大家明白,网约车不是“门口的野蛮人”,而是雪中送饭的快递小哥。
财新网刊登IT与知识产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的观点文章称,如果包头市出台了实施细则,网约车平台未能取得经营资质可以说是非法经营,网约车司机和车辆未能取得合法资质可以说是非法营运。但是包头市迟迟未出台实施细则,网约车平台、司机、车辆的资质条件都未规定,申请资质也就根本无从谈起。
针对此事,中国经济网记者致电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政策(网约车实施细则)正在紧锣密鼓制定中,目前规则还没有出台,我们只是执行部门。
包头“网约车”被责令停止经营
据《内蒙古晨报》报道,一张落款为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的“关于停止违法经营行为的通知”在网络中流传,文中称北京滴滴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包头滴滴运营商),在包头市从事网约车经营过程中,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造成极大影响,责令该公司在包头市立即停止经营,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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