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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划定国企公司制改革时间表 年底前基本完成(2)

2017-05-04 11:22:05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不仅如此,上海、广东、山东、江西等多省市近期均制定了相关细化方案和试点计划,加速国企改革步伐。

职业经理人一直是国企公司制改革方面的热点。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明确提出,建立规范的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对经理层成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国有独资公司经理层逐步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序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逐步扩大职业经理人队伍,有序实行市场化薪酬,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并畅通企业经理层成员与职业经理人的身份转换通道。

李锦表示,国有企业改革面临两个问题:国有企业的治理问题,即做实董事会制度的迫切性;还有就是体制机制问题,即制度细节方面的厘清。下一步特别要关注的是,央企一级公司如何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制,一些具备条件的国有上市公司如何通过股权、现金、融资等方式实施跨区域的并购重组。

在李锦看来,推进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是国企股份制改革的重要方向,有利于解决国企体制机制弊端,通过整体上市可以优化股权结构,解决“一股独大”问题,有利于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创造条件,有利于为保护中小投资人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提供制度性保障,有利于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利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在股份制和公司制改革完成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治理结构改革,包括规范董事长、总经理的行权行为,真正解决董事会虚设的问题,依法落实董事会应有责任。”一位国资权威人士告诉记者。

“《意见》还鼓励探索董事会通过差额方式选聘经理层成员,对提高职业经理人队伍的数量和质量都有较大意义。”李锦表示,未来国企法人治理制度仍需解决如何切实使董事会、一把手权力下放给经理层的问题,应尽快制定相关条例,将加强党的领导写入公司法和国有资产管理法,形成互相制衡、权责清晰的国有企业内部运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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