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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购房“本人刷卡”双重使命:打击腐败稳定楼市

2017-04-26 10:14:39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对话动机

中国人民银行营管部和北京市住建委上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开发商在售房、中介机构在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中,必须要求房屋交易当事人购房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且必须使用出卖人和买受人的银行账户,通过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资金支付。有分析人士认为,北京市的这一楼市调控新政直指房价上涨过快和腐败两大问题。北京市的调控新政真实意图是什么?能否对腐败、房价过快上涨产生作用?围绕这些问题,《法制日报》记者与业内专家展开了对话。

对话人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 庄德水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 严跃进

调控新政有双重目的

记者:早在2005年,建设部就要求实施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联机备案和实名制购房。这次,中国人民银行营管部和北京市住建委进一步把房地产交易双方明确为“本人”。

在以往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虽然也实施实名购房,但买房主体可以是第三人,这就为以房进行受贿留下了缺口。比如,在行贿过程中,行贿人以受贿主体或亲属名义购房。在北京市的新政实施后,这种行贿方式显然被封堵。你想买房,必须是本人,他人不能代买。

庄德水:中国人民银行营管部和北京市住建委出台这项规章制度,有双重目的,一方面很直接的目的就是打击腐败,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

严跃进:从目前的反洗钱政策来看,主要针对移动互联网领域、外汇管制领域、非法集资领域等采取了各类管制做法,与房地产市场挂钩的相对不多。此次对二手房交易买卖提到了银行卡支付方式、购房者资格审查等内容,也是为了防范银行卡刷卡不规范、资金流动方向不明确等问题,所以总体上说既是对资金流动的管制,也是希望更好地规范房地产市场的交易秩序和行为。

有可能杜绝买房洗钱

记者:之前,我们在一些反腐败案例中看到,有人拿着几百万元现金到售楼处买房子。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我们无法对钱的来源以及交易情况进行实时跟踪。

庄德水:此次楼市调控新规实施后,对大额支付可能都会出台相关钳制性的电子化支付规定,这是有利于反腐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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