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财政部再通报问责 剑指违规举债严控地方债务风险(3)

2017-04-25 10:45:21    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评论()人

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 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上限提高到18.8万亿元,比2016年增加约1.63万亿元。增加的额度,就是2017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规模。2017年,地方政府新增发行一般债券为8300亿元,专项债券8000亿元。

今年,国家又给了新发债指标,大家肯定都想多抢一块“蛋糕”。但各省之间如何分配、省内各市县之间又该如何平衡,绝不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而必须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日前,财政部出台《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在分配上将采取正向激励原则,并兼顾重大项目融资需要。

“新增债务限额的分配管理,主要是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并统筹考虑中央确定的重大项目支出,地方融资需求等情况。”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正向激励原则,就是对财政实力强、举债空间大、债务风险低、债务管理绩效好的地区多安排;对举债空间小、债务风险高的地区,少安排或不安排。

同时,还要兼顾一些地区的重点融资需求。比如,中西部地区还债能力不如东部发达省份,但对资金需求很大,特别是这些地区棚改、扶贫等任务较重,所以在分配上也要考虑这方面的因素。重大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棚户区改造等重点方向,根据各地承担的相关任务,来测算融资需求。

“防范和化解地方债风险,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消化存量、控制增量,保持政府债务的合理规模。”上海财经大学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认为,同时还要扎牢制度“笼子”,将地方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监督,进行阳光化管理。还有一点,就是有效转变政绩导向和发展方式,将债务管理真正纳入干部考核评价,避免产生新的“政绩工程”负债,从根本上遏制地方借钱的冲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