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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楼市新政细则:限购令前已认购付款可完成网签

2017-04-21 13:23:30    红网  参与评论()人

长沙“3·18新政”使得一些人失去购房资格,而其中有一部分购房者是在新政之前就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交纳了房款,却迟迟没有等到网签。“3·18”新政一出,这些人成了最焦灼和苦恼的一群人。

如今这群人可以舒展眉头了。长沙市住建委日前下发通知,3月18日及之前已签订认购书并能提供交付房款入账凭证,且符合政策的,按原政策执行。

红网长沙4月2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李)4月19日,长沙市住建委发出《关于执行“长政办函〔2017〕3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3月18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并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原件,且各款项按《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长政函〔2016〕261号)规定办理的,可按原政策执行。

“谢天谢地,差点就上不了车。我在2月份已缴纳首付,并签订了购房合同和完成了面签。318新政一出来,我就慌了神,以为自己被限购了。”一位来自常德的姚先生表示,这个细则出来,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根据通知,这部分人群完成网签的具体流程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期现房交易及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录入购房者的基本资料,并将基本资料、银行付款凭证及入账明细、认购书报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经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逐步有序完成购房合同网签。

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依法依规,履行相应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调控政策,对不符合条件交易行为要及时整改纠正,不得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对符合条件的交易行为,通过我市商品房期现房交易及预售资金监管程序办理网签备案。

据潇湘晨报记者了解,此前,广州、成都等城市均出台了类似政策对新政之后遗留的问题进行解决。

记者从长沙一些楼盘处了解到,很多置业顾问已经开始通知尚未办理退房手续的购房者着手进行网签事宜。一位业内人士表示,长沙楼市调控成效明显,但“一刀切”的做法或许会存在一定问题。此次细则的出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之前的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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