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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在途单窘境:房子没买成,中介费定金费都不退?(2)

2017-04-14 12:31:03    中新经纬  参与评论()人

4月12日上午,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记者与王女士一家一同来到爱屋吉屋涉事门店。该店的一名负责人表示,在限购政策的影响下,卖方是要退给买方购房定金的,到底退多少钱需要双方协商。但上述负责人表示,该公司法务认为不应退还中介费,因为中介公司已为买方提供带看房与卖方进行沟通等服务,提供服务要收取服务费用。“我个人认为一分不退肯定不对,合同还没有走完全部手续,应该退一部分费用。”该负责人说。

截止发稿前,经三方协商,卖方同意退还王女士定金19.9万元,未退还的1000元为补偿卖方的经济损失费;中介公司同意退还2万元服务费,其余4万元不予退还。

律师说法

定金到底该不该退?

因限购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定金应退还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姜健律师向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表示,当前司法实践中对于各地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一般不按照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对待,但住房限购政策具有公共政策性质,确实会对房屋买卖合同能否继续履行造成重大影响。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向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介绍,参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妥善处理涉及住房限购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对于合同订立后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应予支持。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或定金返还给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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