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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壳资源再度紧俏

2017-04-11 17:25:2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 原有单一私募证券管理人身份在新规下不能参与一级市场私募股权投资,必须再通过注册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等方式适应新规

□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制度减少了利用管理人备案资质炒壳、卖壳等行为,从长远看规范了行业健康发展

最近,私募基金行业再度掀起“炒壳热”。有媒体报道,北京、深圳等地某些私募管理人的壳价格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有的“倒爷”更是推出注册、备案私募管理人的一条龙服务,俨然已形成灰色私募“代办”市场。尽管监管层反复强调私募基金实行登记备案制,不是审批、不是牌照、不需要壳资源,更没有炒作必要性,但仍有不少投机分子痴迷牌照,其中原因是什么?炒壳热将带来哪些影响?

2014年初,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实施《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登记备案为标志的私募基金行业迈入规范发展阶段。在备案制推出的前2年时间里,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产品数量呈几何数量增长。

然而,在私募行业快速发展的背后,一些涉及非法集资、自融资、非法担保等问题的“伪私募”出现,尤其是炒作所谓的私募壳资源,给行业发展带来了诸多问题。

为规范私募基金健康有序发展,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等部门先后发布多个有关完善私募外包服务、风控管理、投资范围、登记备案、销售服务等方面的行业规则文件。今年3月31日发布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三)》明确要求,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可兼营多种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只能登记一类机构业务类型,只能备案同一业务类型的私募基金,只能从事一种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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