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何帆(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经济学教授、中新经纬特约专家)朱鹤(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经政所博士)乔璐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
因美国联邦政府债务已达到法定上限,美国财政部长史蒂文 姆努钦近日敦促国会尽快提高政府债务上限,同时宣布开始采取非常规措施“腾挪”举债空间,以避免联邦政府债务违约。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2月公众持有的美国国债已高达19.96万亿美元,且仍有上升趋势。因此,美国政府再次突破债务上限是大概率事件,但受整体政治经济形势的影响,财政赤字扩张的幅度或不及市场预期。
美国债务上限问题由来已久
首先简单回顾一下美国债务上限问题的背景。所谓的美国债务上限,是由美国国会批准的,在一定时期内美国国债可以发行的法定最大限额。美国政府之所以要持续举债,主要是因为国内税收收入不足以支撑其政府开销。1917年之前,美国政府每次借债都需要国会批准,审核程序比较复杂,发债效率较低。一战期间,为了提高政府运作的灵活性,美国国会了通过《第二次自由债券法案》,减少对新发国债和已发行债券赎回的相关规定。此后,美国国债管控逐渐放松。到1939年,国会对美国政府的举债限制基本全部放开,仅保留设立法定债务上限的权力,这种模式一直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