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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争夺战终见分晓 到底谁是“中国好声音”?(6)

2017-03-31 17:28:24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本案也给诸多市场主体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节目模式的法律保护是值得理论界和实务界深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但是,在当下中国法律环境中,节目模式是否受法律保护,不能笼统而论,应当结合电视行业实践来定。

从当前引进国外电视节目模式实际情况看,国内引进的不只是节目创意和思想,而是支持电视节目实施的由各类元素结合而成的整套节目制作方案,包括节目脚本(剧本)、舞美设计、道具服装、音乐、台词等内容。节目模式中属于思想的那些部分,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其中包含的具有独创性的脚本(剧本)、舞美设计、音乐等具体表达,则可以受著作权法保护。(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梁剑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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