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则新闻在朋友圈疯传——天津一所中学教室内,学生们上课和课间活动的情况,被一家网络直播平台现场直播。
直播经过学生们同意了吗?学生们知道自己成为网红了吗?事件一经曝光,立即引发舆论热议,绝大多数声音认为,该做法不妥,甚至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隐私权。然而,这只是网络直播乱象的冰山一角。
直播唱歌,直播睡觉,直播游戏,直播扔单车,直播算命,直播色情、赌博甚至吸毒,直播猎杀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一块屏幕中的内容五花八门,循规蹈矩与违反法律、道德底线的内容都会在切换中遇到。
近年来,网络直播快速发展,用户量激增使得网络直播不断野蛮生长。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2月,国内网络直播平台超过300家,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44亿。但其内容的随意性,很容易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内容低俗、监管乏力等问题。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刘德良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应当提升法律位阶,提高法律效力,同时加强网络直播监管力度,给网络直播打一针强有力的“镇定剂”。
直播乱象丛生 只为牟取利益
当前,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型传播形式迅猛发展,已成为互联网传播的新业态。除了斗鱼、映客、花椒等原生直播应用,秒拍、美拍等各种视频社区也纷纷嵌入直播功能。
然而,网络直播在呈现出井喷式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诸多乱象出现。
2016年10月31日曝光的一段视频显示,两名男子在网络直播平台上直播做慈善,给四川凉山州某村村民发钱,直播结束后又从村民手中把钱拿回。
2016年12月30日,安徽省灵璧县一名女子为吸引粉丝,在澡堂洗澡的时候用手机直播澡堂洗澡镜头,一些女子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曝光。
除了直播内容“博眼球”,天价打赏乱象也引发各界关注。近日,上海一名13岁女孩偷用其母亲手机给网络主播打赏,两个月花掉了家里25万元存款。
“有人通过花钱来购买存在感,满足虚荣心;有人则借此成名,为自己牟利创造条件;更有一些直播平台、经纪公司、主播三方合谋,从普通网民观众身上‘套利’”。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这样分析网络直播乱象的产生根源。
“直播行业的乱象涉及心理、社会、经济等多方面因素,但说到底,还是为了牟利。在巨大的经济利益推动下,为了吸粉、刷礼物赚钱,进行哗众取宠甚至低级趣味的表演。”朱巍指出,这还与网络直播的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有关,网络直播的成本较低,没有严格的准入门槛。
在北京伟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伟民看来,网络直播独有的行业特征是网络直播乱象的主要原因。“行政监管部门难以监管直播的内容,不同于电影、电视等传统的传播方式,网络直播具有即时性,直播过程一旦开始,无法对主播演绎的内容进行事前审查,即使事后处罚,其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已经发生。”李伟民说。
监管频出重拳 落实却成难题
鉴于频频出现的网络直播“事故”,我国相关部门已陆续出台了约束网络直播的相关规定。
2016年7月,文化部出台《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6年9月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广电总局的有关规定:直播平台必须持有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不能从事直播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