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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改终结挂号费诊疗费(2)

2017-03-23 12:52:23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研发现,5家试点医院的医疗费用增幅明显下降。北京市卫计委数据显示,2014年到2015年,北京地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为8.5%,其中全市三级医院医疗费用增幅为8.93%,22家市属医院的医疗费用增幅为7.46%,5家医药分开试点医院的增幅,仅为5.19%。

对患者而言,因为每个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上的差异,受改革影响不一,不同患者的费用有升有降。但看病就医的整体费用中,药费下降,医保支付向优质诊疗服务倾斜,个人负担近4年来总体保持稳定,无明显增长。

“一系列数据表明,医药分开改革能够有效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北京市卫计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表示,医疗费用应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保基金稳定运行和公众承受能力相协调,维护患者的基本医疗选择权和负担水平。

北京市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素芳表示,经测算,改革后全市医疗费用总量上基本平衡,患者费用负担总体没有增加。通过配套取消药品加成和药品阳光采购,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在20%左右。

通过卫生部门对405个病种的静态测算显示,改革后,门诊患者次均费用平均降幅为5.11%,住院患者例均费用平均涨幅为2.53%。短期看,不同患者费用有升有降,不太均衡,但从长期看,通过医疗服务的调整和规范,最终是让百姓受益。

“但是总体不增加,不意味每一个都是如此。就患者个体而言,由于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费用会有不同影响。比如以药物治疗或者CT、核磁检查患者费用一般会下降,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的患者诊疗费就会有一定增加。”李素芳解释。

亮点 以价格杠杆引导患者就医

增设“医事服务费”是北京“医药分开”改革的一大“亮点”。以三级医院为例,急诊70元,普通门诊5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开设医事服务费后,原挂号费和诊疗费取消。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按规定报销,并且不受起付线和封顶线的限制。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定额报销40元,二级普通门诊定额报销28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定额报销19元。

“医事服务费的设立,加上同步实施的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调整,旨在取消药品加成后,为公立医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及科学合理的诊疗服务补偿机制。”专家表示,医药分开改革的目标,是切断医院、医生靠“开药”赚钱的补偿模式,引导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提供更多更好的诊疗服务,获得合理的补偿。

北京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医事服务费的设置上,北京采用了根据医师层级定价,而医保给予定额报销的差异化支付政策。通俗来说,专家级别越高,医事服务费金额越高,患者自付费用也越高,用价格杠杆引导患者理性就医的初衷基本实现。

“专门来开药的老病人少了,疑难杂症的新面孔多了。”首批改革试点医院——天坛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杜万良说:“我半天的门诊量20个,过去总有2成老病人来开药,现在知名专家团队的医事服务费大大提高,光开药的老病人都去挂普通号了,真正疑难危重症患者就有更多机会挂上专家号。”

天坛医院门诊号源流向监测显示:改革前,专家门诊占门诊总量的49.52%;改革后(2015年)降至26.46%;慢病、常见病患者,对普通号的需求大幅上升,特别是医保患者,向普通门诊分流趋势明显,“专家号”紧张程度逐渐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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