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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天船舶信披违法违规 被“顶格”处罚

2017-03-03 17:39:3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虽然证监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已经有4个多月的时间了,但是,舜天船舶(现更名为*ST舜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当事人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依然值得大家深思。

谈起这起案件当事人的违规手法,办案人员感触颇深。

“公司内控制度几近失效,为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滋生的土壤。”上述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公司虽为国有控股公司,但公司时任董事长王军民“一言堂”的情形较为突出,其一手策划、组织实施的与明德重工的关联交易、财务造假行为,公司既没有召开相关的董事会审议,也没有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讨论研究。

同时,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事实结构复杂、层次众多,存在关联方关系未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财务造假等多重违法行为,财务造假违法行为下又存在横跨两个年度、多个科目财务数据不真实的情况。

此外,办案期间,公司高层频繁更换,新任董事长、董事履职期间,仍受到前任董事长施加的压力,为调查组查实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了人为障碍。

对此,办案人员向记者进行了详细地介绍:公司本身的业务模式较为复杂,在主营业务萎缩的情况下,发展了大量盘根错节的借贷业务,部分业务的账面描述与实质存在较大差距;公司为伪装其借贷业务,形成了极其繁琐的核算方式,账簿数量众多,有债权债务关系确认、利息计提、消化利息等多种账外账;公司人员变动较大,相关业务主要决策人员被双规,重要合作方的账目被封存,而目前的负责人对当时的情况并不了解,在岗财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时也仅延续过往做法,并不理解原因;公司的以前年度事项众多,加之近年来船市低迷,财务风险集中爆发,诸多因素交织,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形成了一定的干扰。

由于违规事项错综复杂,调查组在取证同时花费了大量的精力讨论和剖析案情,深度运用财务专业理论和法律法规条款,使整个案情条理清楚,认定准确。

最终,舜天船舶被处以60万元的“顶格”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军民、曹春华被处以30万元的“顶格”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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