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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药改名:老字号老品牌名字或消失 为何要改?(2)

2017-02-16 17:10:06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记者注意到,此次意见稿的命名新规正是依据通用名称中提出的各项原则。

近年来,百姓对药品、保健药品需求日趋旺盛,打着保健品旗号的中成药夸大式命名乱象频出。业内人士介绍,个别药企生产的中成药品质良莠不齐,却在命名上“名不惊人不罢休”,随意吹嘘疗效,导致很多老年消费者上当受骗,规范中成药命名势在必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表示,该项工作开展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严格规范。对已上市中成药中,名称中存在夸大疗效、含迷信和低俗不雅用语的,要求企业重新命名。二是分类实施。对已上市产品和新申报产品予以区分。对已上市中药,拟区分属夸大、暗示疗效还是属于命名不规范,对不规范问题将循序渐进予以处理。三是合理过渡。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产品更名后采取适当的过渡措施。中国中药协会副会长王英说,已于近日召开座谈会,组织会员企业认真讨论,将意见集中报送食药监总局。

部分意见稿内容

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

如:“宝”“灵”“精”

“强力”“速效”等

名称含有“御制”

“秘制”等溢美之词

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

如:名称中含“降糖、

降压、降脂、

消炎、癌”等字样

●一般不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命名,也不用代号命名。

●一般不应采用固有特定含义名词的谐音。如:名人名字的谐音等。

●一般不应含有濒危受保护动、植物名称等。

●不应采用封建迷信或低俗不雅用语。

●名称中应明确剂型,且剂型应放在名称最后。

●名称中除剂型外,不应与已有中成药通用名重复,避免同名异方、同方异名的产生。

●中成药通用名称应科学、明确、简短、不易产生歧义和误导,避免使用生涩用语。一般字数不超过8个字。

■各方观点

像云南白药气雾剂、马应龙痔疮膏、风油精都是家里常备药,老百姓都认这些牌子,如果一夜之间这些名字都不存在了,会觉得很不适应。

——昆明市一小学教师刘悦

不能用西医西药的思维来管理中医中药,在命名上尤其如此。中国传统中药在命名时往往要把发明人、生产地、君药的名称等因素都考虑在内,如“季德胜蛇药”“马应龙痔疮膏”“赵南山肚痛丸”等,这是对发明人贡献的一种认可。

——中国社科院中医药国情调研组组长陈其广

中成药的名称需要规范,但也要尊重老字号老品牌。规范管理药物名字确实能够减少夸大疗效药品对消费者的误导,但对于少数具有历史渊源的、约定俗成的、老百姓认可的、有口碑有市场的老药不宜一刀切。

——云南省卫计委副主任、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郑进

一些耳熟能详的老字号、老品牌是我国中医药文化的优秀代表和象征,具有世界影响力,需要区别对待。比如美国《巴伦周刊》就把云南白药列为了“美国人必须知道的10个中国品牌”,云南白药一旦更名,其代表中国的品牌形象将无从谈起。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质量总监李劲

对中成药命名进行规范是必要的,这是历史形成的问题。过去很多药名都是地方批准的,没有统一命名的规则。此外,不少中药虽然是一个名字,但实际上不是一个方子。

——北京医药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付立家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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