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深圳新房备案价不得明显高于周边同类房价

2017-01-20 10:33:30    人民网-人民日报  参与评论()人

据新华社深圳1月19日电(记者赵瑞希)为促进深圳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防止房价大起大落,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近日出台《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预、现售价格管理操作细则》。细则规定,对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预售价格进行管理,开发企业申报均价不得明显高于周边同类房源销售均价。

细则规定,建立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预售审批预审查制度。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各管理局在受理商品房预售申请之前,需对拟申请办理预售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资料进行前期审查,对项目的申报价格进行合理指导。按照相关规定,拟申请预售项目属首次申请预售的,其户型申报均价不得明显高于周边同类同户型在售项目的销售均价,周边无同类在售项目参考的,可参照周边同类二手房价格。

  《 人民日报 》( 2017年01月20日 13 版) (责编:孙博洋、夏晓伦)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