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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被瓜分都来分杯羹 济南户外广告林2/3是野生的(2)

2017-01-17 17:21:38    齐鲁晚报  参与评论()人

该负责人解释,暂停审批户外广告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市委、市政府对户外广告整治的要求;二是按照规划引领的总体要求,在户外广告规划出台之前,不再作出审批;三是配合城市容貌的提升,开展户外广告的大整治。“现在济南的城市容貌亟待提升和改善。”该负责人表示。

竞争之乱>>

“空壳公司”搞低价正规公司挣钱的不多

从全国来看,户外广告是个处在上升期的行业,但最近几年济南的户外广告价格却一直比较低,原因就在于户外广告被“瓜分”得越来越严重,随着总量的不断增多,价格也持续走低。

“野广告挤占了正规广告的份额,因为它价格实在太低了。”陈叶说,近两年政府开始有拆除违法广告的计划后,一些广告商开始无底价地出售手中的广告资源,价格低到了疯狂的地步。“有些围挡广告几千块就能上,反正我成本不高。”

户外广告的设置方,除了少数是业内注册的正规广告公司外,更多的则是挂着某广告公司的头衔,既没有在相关部门注册又没有固定办公地点的“空壳公司”。这些公司只存在于名片上,根本查不到它的任何信息,由于不需要交纳相关费用,他们会给顾客提供更便宜的广告价格。

据介绍,正规的户外广告牌主要有四项成本,包括土地租赁费、空间占用费、检测费和制作成本费,但野广告则不需要交纳空间占用费和检测费。空间占用费一般I类地块每平米8元,II类每平米6元,安全检测公司的检测费为每平米30元。单这两项,野广告就比正规广告每平方米便宜近40元。如果加上野广告制作上的偷工减料,成本比正规广告牌每平方米低50元都不是问题。而由于顾客经常购买上百平方米的广告牌位,每平米省下的50元钱对顾客的吸引力很大。

陈叶表示,这些非法广告牌都是在钻空子。如果被人举报,就补办手续交罚款;如果没人举报,则继续存在着。“有很多广告画面赤裸裸,内容很低劣,就是因为它没有许可证,也没有去工商局审批画面。”

陈叶说,济南几年前开始拍卖高架桥等建筑的广告经营权,且一座桥要一次性交10年或15年的费用,但因为违法广告的猖狂,能挣钱的广告公司并不多。“比如我1500万元拍到一座桥,平均一年成本要100万元,但相隔不到10米就有违法的立柱,一年才卖8万元。这样太不公平了,因为我们的成本太高了。”

甚至,由于被违法广告挤占了生存空间,正规广告公司为了保护市场,明知道对方是违法的,也不得不把对方的广告牌买了,形成恶性循环。“没办法啊,你拆不了他的,我为了保护市场只能买了,还能怎么办呢?”

拆违之策>>

分情况区别对待将由规划统一引领

采访中,陈叶向记者提到,有些广告赤裸裸地毫不“伪装”,比如高架桥上的“贷款”等野广告,是贷款公司的惯用伎俩,雇几个人趁着晚上去桥上贴,抱着“能贴几天算几天”的侥幸心理。另外,打擦边球的户外广告也不少。比如,在一些公益设施和道路铭牌上,可能某条路的铭牌下就是某公司的广告。

此前,也有媒体报道济南市的户外广告资源已被“瓜分”,如公交站亭广告多数由相关公司主导,路牌和物价公示牌广告也由相关的广告公司主导,而这些广告资源,不需经过城管部门的审批。对此,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市城管局负责全市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工作,但户外广告多头管理的情况确实存在。针对户外广告依附公益广告和道路铭牌等公共设施的现状,下一步将由规划统一引领。“规划上有,你就可设置,什么形式、怎么提升都依据规划来。但如果规划上没有,那对不起,就得去掉。”

作为广告从业者,陈叶建议,拆除违法广告是当务之急,但同时也希望拆除过程是有理有序的,先行拆除那些完全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而对部分已取得许可证但内容未审批的违法广告区别对待。同时,应该提高广告公司的准入门槛,包括设计创意能力、资金实力、责任承担能力等,优化整个行业结构,促进济南户外广告行业的良性发展。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此次拆除违法户外广告的行动不是“一刀切”,会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买断专营的户外广告当初都与政府签有合同,但由于近两年来停止审批户外广告,一些买断广告经营权的广告公司所投放的户外广告也成了违法的。对于这类户外广告如何处理?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原则上是执行规划的,这些广告如果与政府有协议,则按照协议来,即使在这次行动要拆除,也不会列入先期拆除的对象,而是分类、分期地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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