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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被瓜分都来分杯羹 济南户外广告林2/3是野生的(1)

2017-01-17 17:21:38    齐鲁晚报  参与评论()人

最近,636处违规户外广告登上济南市公布的“拆违1号令”。“不得不承认,野广告牌才是现在市区户外广告的主力军。”谈及城区随处可见的形形色色的户外广告,从事户外广告行业十多年的资深业内人士陈叶(化名)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坦言,“根据我们统计,济南至少2/3的户外广告是不合法的。”

记者戚云雷

分布之广>>

高架桥体是重灾区街道办也能开“绿灯”

户外广告违法形式有很多,包括楼顶、楼梯、立柱、灯箱等各种类型的违法户外广告都存在。根据日前公布的违法户外广告分布情况,要拆除的636处违法户外广告,主要包括高架桥桥体的户外广告及各县区乱扯乱挂的条幅等。

记者实地探访发现,北园、顺河、二环东等高架桥的桥体均存在违法户外广告。特别是北园高架桥,几乎每个路口处抬头就能看到野广告,而北绕城高速盖家沟附近,高架桥桥体上密密麻麻地贴满了物流等公司的广告,场面“壮观”。

违法广告如此之乱,是没有人管吗?从事户外广告行业十多年,陈叶对济南户外广告情况相当了解。他坦言,不是没有人管,而是根本管不过来。陈叶曾在市中心一条街上看到一处沿街的小平房,房子只有几米高,可房上的广告牌却有十多米高,广告牌虽然很扎眼,但它一直存在着,因为政府管不过来。“违法户外广告就是钻空子,一旦竖起来,要拆就难了,它为什么能建起来就是它总是拆不掉的原因。”

根据《济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市城管局负责全市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工作。按照正常的审批流程,广告公司首先要取得产权单位的许可,形成一个广告阵地的租赁使用协议,然后就协议做设计并向市城管局申报,审批通过了才能拿到户外设施许可证。未获许可就设置的,就是违法广告。但拿到了户外设施许可证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发广告。陈叶说,拿到许可证只意味着广告可以合理合法存在了,但广告画面还需要到工商局进行审批。

陈叶说,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工作由城管局负责,但实际上很多产权单位,如一些街道办等都认为自己有权在辖区内审批户外广告。这样,拿到街道审批的广告商就认为自己的广告牌是合法的。

数量之多>>

2013年时半数非法如今比例达2/3

业内人士透露,2013年时,济南市区的户外广告牌至少有一半是未到城管部门报批的野广告牌,而如今这一违法户外广告达三分之二。对此,济南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数据和实际情况差不多,“大大小小,临时悬挂的都算上,接近吧。”而这些户外广告大都是一些钻法律空子的不法公司或个人设置的。“不顾及城市容貌,也不顾及他人利益,就是为了挣钱呗!”

“据我们统计,济南至少2/3的户外广告都是非法的。”业内人士透露,近两年相关部门停止了对正规广告公司的户外广告审批,大家在观望的同时,也有一些人开始钻空子。据了解,自2015年5月开始,除了资源置换的广告牌,济南市已不再为新的户外广告办理手续。也就是说,除了在资源置换的一些重点道路以外,市民日常所见的其他新增户外广告,基本都是未经过审批的违法广告。

针对近两年济南停止户外广告审批的情况,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也予以证实。“以前济南的户外广告设置多、乱、差,根据市里的要求,为了配合整治,目前户外广告的审批已经大为收缩,基本上不批了,到期的也不予续期了。”不过,有一些符合要求的单位标识、楼宇名称等还可以审批,而其他商业类的户外广告都暂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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