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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票软件陷网络黄牛质疑 专家:情节严重恐追究刑责(2)

2017-01-11 16:56:3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在选择完不同的抢票模式后,高铁管家会在最终的订单页面中显示抢票成功率,并依据成功率的高低显示抢票难度;同时,高铁管家也强调,在抢票失败的情况下,所有加价抢票的费用都将退还。

在体验上述三款APP的过程中,法治周末记者发现,以上有关用户付费选择不同抢票服务的选项,全部都默认勾选,即在默认状态下,上述APP均为用户默认选择了购买抢票服务。

破坏市场公平购票秩序

自从互联网售票方式上线以来,在12306官方网站外,一直存在着各种软件、插件,为互联网用户提供网络购票服务,其中包括利用高速网络进行刷票、抢票等各种做法。

然而,一直以来,这样的做法并不被12306官方所承认。法治周末记者致电12306热线后询问得知,除12306官网即官方APP外,市面上存在的各类其他网站、软件都不是铁路局授权的,12306热线客服建议消费者不要通过非官方网站、APP购买火车票。

不过,今年兴起的互联网有偿抢票服务,通过付费方式为部分消费者提供不同层级的抢票便利条件,被认为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应对春运难题的“创新之举”。

而另一方面,对于提供有偿抢票服务的APP通过技术手段提升抢票速度的做法,也有不少人指出:这种服务会加剧正常购票的难度,干扰了购票秩序,损害了更多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对此,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认为,抢票软件通过技术方式,事先输入个人信息及所购车票信息,代替人工操作,与线下的插队行为并无本质区别,破坏了正常的购票秩序;同时,网络有偿抢票只是解决了部分人购票难的问题,导致其他通过正常途径在网上购票者的抢票成功率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市场的不公平。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王健对此持同样的观点:“”我不认为这是互联网服务的创新。所谓创新,应当惠及所有消费者,并为消费者带来福利。而这种互联网有偿抢票软件,目前仅为部分消费者提供方便,这就会造成市场上的不公平,进而扰乱市场秩序;即便所有消费者都能使用这项服务,也只会造增加所有消费者的购票成本,并不会从根本上解决购票难的问题。”

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研究会副秘书长李广则表示,在互联网有偿抢票服务中,买票人可以花钱提高购票几率,软件提供方又获得了收益,看似符合市场规律和自愿原则,好像皆大欢喜;但实际上,这种交易双方的满意,是建立在对其他购票人的公平交易权、以及正规火车票代售点的合法售卖交易机会攫取等损害前提之上。

“换句话说,在这项服务中,获益的是通过软件购票成功的买卖双方这一小部分人,侵害的则是国家对火车票这一公共资源的管理秩序,受害的是社会整体利益。”李广说,创新行为必须符合“公序良俗”,给交易双方和社会整体带来效率的提升、福利的增进。

情节严重恐追究刑责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早在2006年,原铁道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便发布了《关于依法查处代售代办铁路客票非法加价和倒卖铁路客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规定铁路客票销售代理点销售铁路客票可收取每张不超过5元的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而对于不具备代办铁路客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为他人代办铁路客票并非法加价牟利的,则明确认定为属于倒卖铁路客票的违法犯罪行为。

而根据我国刑法第227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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