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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徐客专沿线部分安置房延迟交付 过渡费未按规发放

2017-01-10 18:37:42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南京1月10日消息(江苏台记者俞声扬)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江苏徐州铜山区茅村镇部分居民反映,2013年11月因建设郑州至徐州铁路客运专线的需要,茅村镇部分居民房屋被征收。当时镇政府承诺签订协议的18个月内,将安置房交到村民手中。但时隔近40个月,郑徐客专已经开通运营,居民们的安置房仍然没有拿到。是什么原因让180多户动迁居民至今无家可归?

郑徐客专贯穿京广高铁与京沪高铁,2012年底正式开工。2013年11月,徐州铜山区茅村镇周宅子村等三个村的部分居民和茅村镇政府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详细约定了征收面积、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房面积。被征收居民说,签协议时镇政府承诺签订协议的18个月内,将安置房交到村民手中。

1月5日,记者在茅村镇周宅子安置小区看到,给拆迁居民修建的安置房主体基本完工,但道路、绿化、路灯等附属设施都没有配套齐全,地面积水严重,一片泥泞。村民们说,动迁居民不仅迟迟住不上安置房,按照当地规定,超期翻倍的补偿款也没按规发放,“又延期了19个月,而且违约18个月的过渡费,应该按78号令给我们。”

村民们说的78号令就是2002年实施的《徐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条例第37条规定,“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自行安排住房过渡的,从逾期之日起应当加一倍支付安置过渡费;六个月后仍不能交付使用的,自第七个月开始应当加二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也就是说,从2015年6月起,村民们理应拿到双倍的过渡费,2015年12月起,应当拿到三倍的过渡费,但截至目前,大多数村民仍然只拿到每平米5元每月的基础过渡费。

是什么原因导致动迁居民至今无法住进安置房,超过过渡期的翻倍安置费又为什么不及时发放呢?在茅村镇政府,负责这项工作的镇政法委员周建明确表示,除了前期的各项工作,工程实际于2014年底正式开工。而安置房迟迟无法完工,周建认为责任完全在两家承建单位——江苏荣德建设公司和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当时签订施工协议时,约定的工期是80天。工人来了,三天两头要工资,中标单位又不垫钱,全指着国家给钱搞建设,签的大协议是按照时间节点支付,建筑商自己要垫付大量的资金。如果干不完,中标单位肯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然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施工方负责人却否认了周建的说法,“我们两家国家一级企业都做不好?至于什么是主动原因,具体也不是我们造成的。老百姓自己闹的,不给干也是原因。自己有自己的想法。现在正在竣工验收。”

而村民关心的翻倍补偿何时发放,周建表示,按照周边几个安置项目补偿的“惯例”,要等村民们住进安置房后,统一结算,届时会把多余的过渡费补给居民。这一说法在徐州市铜山区高铁办也得到证实。

铜山区高铁办工作人员表示,翻倍的部分会按照常规,上房的时候进行结算。因为涉及到互倒差价的部分,房屋有差价,其他的也有差价。到时候统一进行结算。

本该严格接受监督,按时完工交付的安置房工程被拖延十几个月,耽误的不仅仅是长期在外过渡的安置户们,政府还要负担额外支出的每月几十万元的超期过渡费用。

作为《征收补偿协议》签订的一方,茅村镇政府面对迟迟不能完工的施工方,是否及时采取了相应措施,督促施工方按照计划,保质保量建成安置房呢?面对这个问题,周建显得有些无奈。他表示,面对这样的施工方,他们也没办法,“现在说实在的政府也很被动,只能说抓紧把工期往前提,验收完了老百姓上房。现在怎么跟他丁丁卯卯的说这些东西!弄不完他撒手一跑,更麻烦。”

造成今天三难境地的状况不是一蹴而就的,最初的设想和监管应在项目施工前就制定好防范、应急和处罚方案,补救的成本远比规划高得多。对于此事进展,记者还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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