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笔者去广东、广西林业企业进行了调研。所到之处,无论是企业老板,还是地方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都表示当前社会把木材生产与生态保护决然对立起来的认识并不客观。
随着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近年来,人们越来越重视对树木山林的保护,这是一个好现象。但也要看到,在一些地方,这种保护却从过去的一个极端——乱砍滥伐,走向另一个极端——“一封了之”。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在于对森林规律认识不够。事实上,森林本身是可更新资源。采木伐林是否会破坏生态,关键在于量的把握与合理的森林分类经营。
具体而言,树也是有生命的,也有生老病死的过程。有些种下的树,如果完全不去砍,过老时就失去了经济价值,死亡后还会腐烂,排放二氧化碳,反而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大叶栎举例,其成长周期为4年至6年,到期不砍,就会空心、生病,直至死亡。因此,保护生态林、功能林,合理使用商品林、用材林,既能有效利用资源,也能使生态得到更好的保护。
比如,人造板的原料就是人工林的速生木材和木材边角料。如果对一些速生林及时采伐,则会产生经济价值,而这在相当程度上又会促进人们种树的积极性,更大范围地带动民间植树造林。在这方面,广西林产行业协会理事长李可夫提供的一组数据似乎更能说明问题:2000年该区人造板产量60多万立方米,2005年超过了300万立方米,2015年则高达2000多万立方米;同期,森林覆盖率分别是41.4%、52%和62%,不仅没有减少,还大幅度增加了。这从一个侧面表明,只要“取之有度”,在保护中开发,森林资源完全可以越用越多。
更重要的是,与过去相比,不少林业生产企业的环保意识也在增强。作为一家木材资源消耗企业,大自然(中国)家居坚持“每砍一棵,就种10棵”,目前已在甘肃、河南、湖北、贵州等地种植了20片生态林,公益植树约15万平方米,种植数量超过60万棵。显然,这是有利于木材生产与生态保护之间实现良性互动的。
木材是现代四大基础材料中唯一可再生、可降解、可循环的绿色材料,既有生态价值,也有经济价值。国际经验表明,欧美林业发达国家之所以大都能实现越采越多、良性循环,就在于能正确看待和处理木材生产与生态保护的关系。鼓励更多社会力量投入林业,通过科学技术提高林木的生长质量,采伐成熟林,培育中龄林、幼龄林,是林业生态建设的过程,也是产业产出的过程,二者并不矛盾。林业的生态保护效益从来不是靠“一封了之”,而是要靠科学经营来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