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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元旦加班工资怎么算?

2017-01-03 16:56:26    燕赵晚报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记者 赵晓华)2017年元旦小长假里,不少职场人仍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那么如果元旦加班的话,哪些天会获得双倍工资,哪些天会获得三倍工资呢?为此,本报制作了一个“元旦加班工资版”的公式,按公式计算,2017年元旦加班您拿多少工资一目了然!

2017年1月1日,是法定假日,所以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的加班费为日工资的三倍,即当月应得工资÷月计薪天数(即21.75天)×300%;1月1日加班,收入除了300%的加班工资,还应当有基本工资。

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1月2日,为公休日调休,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的加班费为日工资的两倍,即当月应得工资÷月计薪天数(即21.75天)×200%。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1月2日两天是加班,只有加班工资。

1、21.75天为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需要注意的是,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2016年7月1日起,石家庄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

同时,石市人社局特别提醒,法定节假日是不能以补休来代替的,因此,用人单位不得以安排补休为由而不给加班费。而且过节费和加班工资性质不同,也不能互相代替。过节费带有福利性质,用人单位支付过节费并无需劳动者提供额外工作。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支付加班工资,或者用人单位在加班工资上“缺斤短两”,都属于侵权现象,节后劳动者仍可向市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对不按规定支付工资的企业要及时投诉,并且保留加班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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