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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召开营改增媒体吹风会(2)

2016-12-28 11:12:00    国家税务总局  参与评论()人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深入调研,精心设计试点方案;加强培训和辅导,确保政策有效落地;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形成改革合力;注重舆论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密切跟踪试点运行情况,适时完善试点政策。从税制的运行实时监测情况来看,试点整体取得了良好效果,基本实现预期目的。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积极效应,总体上来说,就是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

一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头戏,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促进服务业发展和创业创新。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预计2016年全年减税约5000亿元,其中由于可抵扣进项税增加,原增值税行业和已试点行业减税规模已超过新增试点行业减税规模。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可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增加有效供给。通过促进专业化分工协作,一些研发、设计、营销等内部服务环节从企业主业剥离出来后,更加专注于提供某类型服务,成为效率更高、专业更强的创新主体,催生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拓展更为广阔的空间,也为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营造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

二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因素,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构建全国统一规范的增值税管理体系,是财税体制改革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通过打通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制造业企业外购服务支付的增值税可以抵扣,激发了制造业采购服务的积极性,实现了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融合发展、互促共进,加快了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同时,税收制度和管理方式的进一步成熟完善,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营改增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企业经营自主性。增值税全面代替营业税,简化了税制,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消除了增值税营业税并存对企业经营的扭曲,进一步理清了政府与市场关系。同时,税务部门进一步优化了纳税服务、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让纳税人享有更快捷、更经济、更规范的优质服务。

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我有一个问题问王总。刚才,您介绍了营改增减税的情况,有很多数据,我们听了以后觉得很振奋,特别是金融业减负14.72%。请问税负分析具体是怎么开展的?具体情况怎样?

王陆进:为全面准确地反映改革成效,前期税务总局与财政部一起,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四大行业进一步细分为26个小行业,确定了税负分析的口径。税务总局高度重视税负分析工作,从总局到区县级层层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团队,认真扎实地做好税负分析工作。

一是准确界定每一个试点纳税人的行业归属。由主管税务机关对1000余万户试点纳税人逐一核实其经营业务,按照26个小行业的划分口径确定每一户纳税人的行业归属,并在信息系统中打上标签,确保试点纳税人行业定位准确、身份唯一。

二是设计专门表格通过纳税人自主申报采集基础数据。我们在原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张税负变化表,由纳税人自行填报。每个申报期,纳税人既按照现行营改增政策规定计算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又假设仍然适用营业税制,模拟计算应缴纳多少营业税,形成一整套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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