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 营改增媒体吹风会现场
图为 国务院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部际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答记者问
图为 国务院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兼办公室主任、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答记者问
图为 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王陆进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
图为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答记者问
2016年12月27日上午10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召开营改增媒体吹风会。国务院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部际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国务院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兼办公室主任、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王陆进,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介绍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运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有关文字实录如下。
主持人 张少春: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来参加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举办的营改增媒体吹风会。下面,首先请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王陆进同志通报今年5-11月份营改增的减税情况。
王陆进: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一是户数增加情况。5月1日以来,四大行业新办户数逐月稳步增加,截至11月30日,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共计1069万户,比5月初的1011万户增加了58万户。
二是四大行业减税情况。5-11月份,四大试点行业累计实现增值税应纳税额6409亿元,与应缴纳营业税相比,减税1105亿元,税负下降14.7%。其中,建筑业减税65亿元,税负下降3.75%;房地产业减税111亿元,税负下降7.9%;金融业减税367亿元,税负下降14.72%;生活服务业减税562亿元,税负下降29.85%。
三是营改增整体减税情况。5-11月份,除了四大试点行业减税1105亿元外,前期营改增的“3+7”行业减税1102亿元,原增值税行业减税1180亿元,三项共计减税3387亿元。加上今年1-4月份营改增847亿元的减税,2016年1-11月份营改增减税4234亿元。考虑到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和个人二手房减税因素,2016年1-11月份营改增带来的整体减税已达到4699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增值税特殊的抵扣机制,受投资周期、资本构成、管理情况、盈利能力等因素影响,纳税人的税负水平在不同时点存在一定波动,并非每一个纳税人在每一个时点均实现税负下降。在营改增整体减税的同时,目前有1.5%的纳税人出现税负上升,尽管在增值税税制条件下同行业不同企业税负有升有降是正常的,但对这种情况我们是高度重视的。
谢谢大家!
主持人 张少春:下面请大家提问!
新华社记者:我的问题提给张部长。营改增全面推开7个月以来,改革取得哪些积极的效应?
张少春:营改增试点是财税体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增值税改革"作为"完善税收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宣布: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4大行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