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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施工图”基本完成 企业自主性增强(1)

2016-12-28 11:11:51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编者按:新一轮国企改革启动已有一年多时间。目前,国资国企改革施工图基本完成,但在具体推进中,中央企业与地方国企以及地区之间的改革进展不一,一些矛盾和阻力始终如影随形,给改革带来现实难题。能否有效化解这些“绊脚石”和“拦路虎”,关系国企改革的成败。本报今明两日推出“国企改革新观察”上下篇,聚焦改革进程和现实困境,敬请关注。

当前,国企改革布局框架陆续铺开,部分领域已取得明显效果和重大突破。与此同时,中央企业与地方国企以及地区之间的改革进展呈现“冷热不均”特征,亟待全面发力。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相比绩效较好的企业,困难企业改革意愿更强烈;在竞争性领域中,改革更见效果;一些国企则因区域性困难,放慢了改革步伐。

改革框架搭建即将收官

记者从国资委了解到,目前国务院国企改革1+22文件体系已出台了1+18,剩余文件正在走程序;地方国企改革意见基本出台完毕,细化方案也正陆续面世。总体来看,国企改革的“施工图”基本完成,改革政策框架搭建进入收官阶段。

本轮国企改革启动之后,相关部门以改革试点为抓手,进一步以点带面推进改革。《经济参考报》记者在中铝公司、中国诚通控股、中国五矿集团、新兴际华等试点企业看到,企业提质增效、托管处置困难企业、选聘市场化人才等工作获得各界认可。

审批权力下放力度较大,企业自主性增强。国资委已经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21项,废止规范性文件33件;各地结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进一步下放国资委部分审批事项和股东会权利,如江西省下放投资决策等6个方面26项审核备案事项,由企业自主决策,国资委进行后评价考核和激励约束。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近期表示,党中央提出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就是要在行使好出资人法定权益基础上,更加注重资本流动性的特点,运用市场手段、方式和机制进行监管。如今,这一监管方式的转变正逐渐在央企到地方国企身上得到落实。

国企治理结构日臻完善,董事长“一言堂”现象被逐渐打破。本轮国资国企改革启动之后,各地国有企业大多建立了董事会制度,董事长一人主导逐渐向集体决策过渡。山东省此前大多数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缺位严重,改革启动以来,新配董事159名、监事15名,省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基本配齐。

经理层市场化选聘探索高管“能进能出”。作为国企“三项制度”改革的破题之举,国企经理层的市场化选聘已在一批企业推开。新兴际华、鲁信集团、山东能源集团、兖矿集团等一大批企业选聘了总经理,宝钢集团等企业选聘了副总经理。江西省国资委2014年组织企业面向境内外市场化选聘了1名总经理、7名副总经理和1名财务总监,对他们完全实行市场化管理和激励约束方式。他们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未能完成经营目标将予以解聘。

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展有序,国企“联姻”民资涌现热潮。辽宁省提出今年国有企业全年引资500亿元目标,通过引进各类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激发企业经营活力;山东省从去年底开始,在58家省管二级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试点;江西省已先后完成了中国瑞林、江中集团、江西省建工集团和江西盐业集团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国企“去产能”和“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加快。截至10月末,中央企业已完成分流安置富余人员11万人;中央企业化解煤炭、钢铁过剩产能分别达到3512万吨和1019万吨,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山东省国资委提出,用三年时间完成321户“僵尸企业”的处置工作。其中,拟在今年完成处置的125户“僵尸企业”中,已经完成或接近完成处置工作的有97户,剩余28户企业的清产核资审计工作已经进入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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