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居民消费从生存型实物消费向发展型、享受型服务消费升级,对生活性服务业供给能力、供给质量和供给结构提出更高要求。在这种形势下,有效供给不足、供需不匹配成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不仅表现为多样化、个性化消费的供给能力不足,也表现为低端生活服务供给过剩、中高端服务供给短缺,无法满足居民服务消费需求。迫切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供给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业态创新,促进生活性服务供给与需求精准有效对接,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服务消费新需求。
如何推动生活性服务转型创新、促进生活服务供需有效对接,既关系人民福祉,也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今年以来,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把供给侧作为着力点,把需求侧作为落脚点,研究制订《居民生活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推动出台《商务部关于推动餐饮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实施居民生活服务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多措并举推动居民生活服务业品质化、精细化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呈现三大亮点:
“互联网+生活服务业”融合创新,服务供给新动能逐步形成。在“互联网+”趋势下,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居民生活服务业中应用和推广,已使居民生活服务业成为服务业变革和创新转型最为活跃的领域。通过推动居民生活服务业线上线下互动,促进其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住宿、餐饮、家政等领域中的众包经济、创客经济、分享经济等新型服务模式方兴未艾,民俗客栈、短租公寓、分享私厨、智能厨房等新业态快速发展,极大地满足了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2016年1-11月,全国餐饮收入32447亿元,同比增长10.8%。
社区和农村生活服务业齐发力,服务供给新领域不断扩大。长期以来,城市社区商业和生活服务发展滞后,农村居民生活服务供给不足,是制约居民消费升级的“两大短板”。今年以来,商务部门以问题为导向,鼓励发展社区综合生活服务中心,推广“电子商务平台+社区智能便利店+集成网络终端”社区商业模式,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圈,极大地满足了社区居民便利消费需求。截至2016年10月底,北京市累计建成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28家,基本涵盖了餐饮、生鲜便利、家政、修理、洗染、美容美发、代收代缴等7种便民服务业态,同时还具备预约服务、上门配送等拓展服务功能。与此同时,着力补齐农村生活服务业短板,发布《商务部关于促进农村生活服务业发展扩大农村服务消费的指导意见》,通过构建农村生活服务体系,创新生活服务模式,满足农村地区大众化、多元化、优质化服务消费需求。
“营改增”政策红利逐步释放,服务供给新优势逐步显现。自2016年5月1日全面实施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改革以来,商务部门配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加强对重点生活服务行业政策辅导,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增值税抵扣政策。从全国范围来看,新增试点的金融、建筑、房地产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到10月底累计减税965亿元。居民生活服务业税负下降明显,如广东省减税额最大的5个行业为餐饮业、不动产出租业、房地产开发业、商务服务业和居民服务业,其中连锁餐饮税负下降超过50%。生活服务业供给成本降低,形成了满足消费需求的高性价比供给。
我们也要看到,尽管当前居民生活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居民生活服务业“总量不足、结构不优、质量不高”问题仍然存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顺应生活方式转变和消费升级趋势,在加强行业引导的同时,要着力强化制度供给,构建生活服务业供给质量治理体系。一是监管制度创新。建立健全适应生活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准入制度、质量安全、税收征管、社会保障、信用体系、风险控制等法规和监管制度。二是规范性制度创新。加快修订和完善现有行业标准,建立健全生活性服务行业标准体系,强化现有标准的贯彻执行和应用。三是评估制度创新。在重点生活领域开展认证示范工作,建立生活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制度,对居民生活服务的质量、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强化日常监督和年审,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路红艳:商务部研究院流通与消费研究所副研究员 周丽群:首经贸大学中国流通经济研究院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