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此前,为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央行、银监会、最高人民法院等发布了相关通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昨日起,通知相关规定开始实施,记者留意到,工行、农行等多家银行,以及支付宝等支付机构均在近日发布了相关公告,对相关事项进行提醒,例如,银行和支付宝方面都对新账户一段时间无交易将受到相关限制,提醒用户注意。
银行
自10月1日起,新开立个人银行账户自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该账户将无法通过除柜面之外的其他渠道办理业务,待进行身份核实后将恢复该账户非柜面业务
账户清理归并
昨日起,同一个客户在同一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账户(含借记卡、个人人民币活期结算存折),12月1日前已开立的各类Ⅰ类账户不受影响,可继续正常使用,若需要再新开个人账户,则只能开立其他类。建议用户仅保留日常使用较多的账户。
支付宝
部分业务调整
-新注册账户,注册之日起6个月内未发生交易的,账户可能会被暂停使用,重新认证后即可再次使用
-如果多个支付宝账户对应同一手机号码,且不具有合理性,支付宝将对此类账户进行告知并清理
-使用支付宝账户转账,单日笔数上限为100笔
-支付宝将不再为销售POS机、刷卡器终端的商户提供收款服务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为I类账户、II类账户、III类账户
I类(金库)
全功能银行账户,主要用于大额资金转账结算
II类III类(钱包)
在功能和限额上与I类账户有差别,主要用于投资理财和小额支付缴费等(北方网编辑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