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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解读《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6)

2016-11-14 16:06:04  工信部网站    参与评论()人

十、钢铁工业如何深化国际合作?

钢铁工业是我国最具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之一,有能力也有意愿深化对外开放、加强国际合作。“十三五”期间,钢铁工业将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坚持“优进优出”,积极引进境外投资和先进技术,全面推动国际合作。以开放合作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共赢发展。

一方面顺应国际产业分工调整趋势,推动“走出去”。目前我国已建成全球产业链最完整的钢铁工业体系,钢铁企业主体装备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总体而言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十三五”期间,将发挥我国钢铁工业比较优势,充分结合有关国家需求,推动钢铁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一是以“一带一路”沿线资源条件好、配套能力强、市场潜力大的国家为重点,有力有序推动优势产能走出去。二是以高铁、电力等大型成套设备走出去为牵引,鼓励优势钢铁企业到海外建设钢铁生产基地和加工配送中心。三鼓励国内企业与境外企业采用多种方式合作,建立全球营销研发服务体系,共同探索开发第三方市场。对于钢材产品的出口,将在坚持满足内需为主的原则下,通过营造和维护公平、有序的钢材出口秩序,参与国际贸易。

另一方面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的趋势,加大对外开放力度。2005年的《钢铁产业政策》提出了外商投资我国钢铁行业,原则上不允许外商控股的要求。随着我国外商投资管理开放度不断提高,且我国钢铁工业综合实力日益增强,2015年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中明确取消了外商投资钢铁行业的股比要求。引入国际领先钢铁企业合资有助于实现我国钢铁工业国际化,提高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为此,《规划》提出鼓励境外优势企业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参与我国钢铁企业合资合作,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提升运营效率,实现共赢。

相关链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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