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以上算高收入人群”、“高收入群体可能要加税”,上周日一则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消息刷爆了朋友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专家称,这是一种误传。
新京报记者查询官方文件发现,官方并没有明确指出12万元以上算高薪人群。
上述“谣言”的说法来源于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到,“要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税负,同时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但在网络传播中,“高收入者”被替换为“年薪12万以上”,“税收调节”被替换为“加税”。专家表示,我国税法从未划分中低收入和高收入标准,“12万元”的说法来自十年前,是当时提出的自行申报标准。
北京市民:一万工资月底所剩无几
北京工作的张女士看到这则新闻后,不敢相信:“租房、吃饭、买衣服样样需要钱,一个月根本剩不下钱!”
张女士从事媒体工作,身边不少朋友年税后收入12万左右。“我现在住在五环外,合租房子,房租2000元,因工作忙,很少做饭。”张女士说,一个月房租、交通、餐饮、日用花销等费用至少4000元。“加上还房贷,每月收入更是所剩无几。”
这一消息也刷爆了朋友圈,有网友将这个标准与北京的高房价联系起来:“这样的高收入群体,在东三环到东四环之间买一套百平米房子,不吃不喝得六十年。”
微博上也一片热议,网友@污力豆豆说:“在我们这种十八线小城市,年薪12万也不是高收入。”还有网友说“因为房价和物价,一年20多万的家庭都没办法过上什么有质量的生活”。
官方口径:从未确定过高收入标准
记者发现,税务部门历年的报告并没有提到“年收入12万元以上算高薪”的说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专家表示,我国从没有确定过中低收入和高收入的划分标准。
记者查询了多个官方文件,发现年收入“12万”的提法始于10年之前。包括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在内的业内人士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年收入12万元以上”只是自行申报个税的标准。
国税总局2006年印发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明确指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办法》还提到,12万元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稿酬所得等11项收入。
此后,有关部门也多次发文强调加强自主申报的说法,但也没有明确“12万以上就是高收入人群的说法”。
“10年前的生活标准跟现在肯定不一样,一二线的收入也跟三四线有差别。”杨志勇对新京报记者说。
■ 焦点
年收入12万在各地意味什么?
北京年平均工资已达8.5万元
中国财政科学院研究员孙钢表示,由于我国各地区间发展水平不同,收入高低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没有绝对标准。
比如对于北上广等大城市来说,年收入12万可能并不算多。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而2015年上海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1269元,月平均工资为5939元。
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小川表示,各地生活成本不一样,如果未来采用综合税制之后,将会根据情况来扣除,而不是全国统一一个扣除线。改革后,扣除标准是按照项目来扣,项目多少在不同地区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