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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购物”不受消法保护? 相关方面做出回应(1)

2016-08-01 05:27:50  人民日报    参与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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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微信购物不受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说法,引发热议。网上购物日益成为重要的消费形式,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成为伴生问题。微信购物是否适用消法?网上购物维权又要注意什么?

近日发布的《甘肃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2016年上半年信息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有一段关于微信购物适用法律的论述:“微信购物不受消法保护,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处理”。此言一出,引发热议。

甘肃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负责人在受访时回应,《报告》是专门基于上半年的投诉作出的情况分析,主要针对微信“朋友圈”中“私人之间的交易”行为,“但措辞和表述不完整、不严谨。微信购物适用法律应区别对待,现在许多具有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也通过微信开展销售活动,这类情况属于消法调整的范围。”

消法不保护微信朋友圈私人交易

“判断微信购物是否适用消法,应该进行分类讨论。”甘肃省工商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说。适用消法调整的微信购物行为主要包括:第一,取得合法资格的市场主体通过微信进行交易;第二,在取得合法资格的微店(第三方交易平台)上进行的交易;第三,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方式推销产品和进行交易。公众号面对的不是特定对象,微信用户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商品服务,因此公众号的营销行为应当属于消法调整的范围。

“通过朋友圈以私信的方式进行的交易,交易的对象为特定对象,属于个人之间的私人交易,难以适用消法来调整和规范,应当属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法律规范的范畴。”该负责人解释。

也有观点指出,通过私人交易购买商品后,因为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消费者可以依据消法向生产者(即产品厂家)要求赔偿。

微信购物并不是无法可管的真空地带

微信中“私人之间的交易”不适用消法,但并不代表消费者没有了维权依据,也不意味着工商部门可以不履行监管的职责。甘肃省工商局网监处负责人说,对微信购物这一不断发展的新兴业态,应当持鼓励欢迎态度,相信今后会出台相关法规予以规范和监管。

甘肃正鼎律师事务所高秉明律师认为,微信购物并不是无法可管的真空地带,发生纠纷可以适用合同法等法律解决,如果商家涉嫌违法犯罪,就要进一步追究其责任,已经有微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被判刑的案例。

不过,私人之间通过微信进行买卖,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维权难也是事实。《报告》指出,今年上半年,甘肃省互联网销售服务类咨询2046件,同比增长100.04%,其中微信网购纠纷迅猛增长,主要问题集中在:出售的商品质量不过关;微信付款后商家不发货;售后服务无保障。

“和需要通过正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的网购不同,个人通过微信出售商品或服务,只需要注册一个微信账号,无须实名制和办理相关证件就可开张,消费者无法准确得知卖方的信息。” 12315指挥中心负责人说,作为社交工具,微信的封闭性强、私密度高,加大了监管难度。

“由于大多数消费者不能确定卖家真实信息、无法提供相应的消费凭证,所以对微商的投诉往往无法受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甘肃省消协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成功调解的微信购物纠纷,基本都是卖方在线下有实体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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