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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司机伤人案拷问管控制度 律师:平台管理存瑕疵(2)

2016-06-15 09:23:14  法治周末    参与评论()人

6月8日,滴滴出行公关总监叶耘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出现问题的症结主要在于经过审核的司机将账号转借给他人使用,这种行为平台一经发现,就会对原账号进行封停处理。

叶耘坦言,滴滴平台也在积极探索解决接单司机与注册司机不一致的情形,但受制于现有的人脸识别等技术还不是特别成熟,目前单凭平台一己之力,还难以完全解决该问题,因此还需要用户予以配合举报,共同打造安全出行的环境。

IT行业律师赵占领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即使平台审核驾驶员的信息、车辆信息无误,但是账号被他人借用、盗用,作为网约车平台也很难提前防控,只能通过后续乘客反馈或者投诉,共同督促解决。

专家:网约车应有明显标识

交通运输部干部管理学院教授张柱庭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不能因为一两起偶发的刑事案件,就去否认整个网约出租汽车的发展,但要从中分析看政府、企业、车主、驾驶人员几方暴露出的问题,找到立法确定相互关系的平衡点。

张柱庭坦言,目前国家对网约出租车的立法是空白,涉及几方的法律关系被“三方”或者“四方”协议相互分离,其中最弱势的一方是乘客,作为受侵害者,就连在和谁建立法律联系都是一笔糊涂账。

“现在网约出租汽车大多由私家车参与运营,并无统一的颜色或者标识,因此网约车平台要求乘客每次乘车都仔细核对订单上的车牌、司机与实际来的司机和车辆是否一致,显得有些苛刻。反过来,乘客也可以提出要求:在网约车平台下单后来的车辆和驾驶人员,必须是平台上登记的车辆和驾驶人员。”张柱庭说。

张柱庭介绍,传统出租车行业属于政府严格管制的行业,因此对出租汽车的车辆要求必须有统一的颜色和标识,驾驶人员必须有政府管理部门的从业资格证并放置在车上,以便于乘客快速识别。

去年10月,交通部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网约车进行规范。张柱庭表示,该暂行办法仅要求车辆必须办理行政许可,驾驶人员必须参加考试,就已经遭到互联网企业以及一些社会上专家学者的反对,因此,现在的草案中没有网约车的颜色和标识要求,也没有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必须放置在车上的要求。

不过,从近段时间以来发生的多起刑事案件、以及深圳等地出现的网约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涉吸毒等问题看,张柱庭认为,应从制度设计上先树立一些价值观,即在发展网约出租汽车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如何保障其服务对象乘客的合法利益。

张柱庭建议,网约车可参照传统出租车的做法,“不一定非要统一网约车的颜色,但增加一些明显的标识,增加一些对驾驶人员合法资格的辨识凭证,使得乘客快速甄别,降低发生类似案件的风险”。

(责任编辑:费琪 CN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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