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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来了涉房税减了吗?普通人确实享受到政策红包(2)

2016-04-27 14:50:10  北京晚报    参与评论()人

企业“涉房”部分

问:哪些企业涉及不动产的“营改增”?

答:“营改增”涉及的不动产业务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不动产转让业务,具体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及单位和个人转让取得的不动产;另一类是不动产租赁业务,包括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具体地说,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和单位、个人转让取得的不动产,属于销售不动产税目;房地产企业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包括商铺、写字楼、公寓等),以及非房地产企业出租取得的不动产,属于租赁服务税目中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或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问:“营改增”后房地产业的税率是多少?

答:通常来说,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出租不动产项目,适用的税率为11%。

不过,在以下几种情况时,可以特别适用5%的征收率:

1、房地产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老项目,且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

2、房地产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项目,且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

3、房地产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出租不动产的;

需要注意的是,当一般纳税人发生上述可适用5%征收率的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税行为时,可以选择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但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就是说,咱不能希望既抵扣了又按较低的征收率缴税。

问:如果企业的经营范围内不包含不动产租赁怎么办?

答:如果企业将不动产租赁给其他企业的行为属于偶发性租赁,并不在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可以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公章等,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加相应税目,即租赁服务税目。

问: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吗?

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申请由地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同时,不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申请地税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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