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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满意度”将纳入基层政务公开试点评估标准

2018-06-28 20:56:06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杭州6月28日电(记者 朱涵)记者28日从浙江宁波召开的“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我国100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将于今年完成验收,“公众满意度”将成为评估的一项重要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在会上表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推动“放管服”改革,办事更加公开透明,取得显著成效。但地方群众反映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以及“奇葩证明”等问题仍很突出。

该负责人表示,基层政府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基层政府办事服务的作风态度、质量效率和透明规范程度,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政府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和服务群众的整体水平。在公众利益诉求增多、对政务公开期待提高的新形势下,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就是要通过实践探索,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推广的经验。

2017年5月,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浙江省等15个省(区、市)的100个县(市、区)成为试点,探索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不少地区形成了一批政务公开创新做法,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如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中坚持“百姓视角”,全面梳理事项、健全流程规范,在征收现场设立完善“一屏、一网、一图、一栏”,实现征收“网签制”、补偿信息公开化,使百姓获取信息及时、便捷,将“公开、惠民”的阳光征收推向纵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试点地区还按照集约化、标准化、服务型的标准,加强了对政府网站等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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