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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应防“少交多得”

2018-06-15 07:46:0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要让中央调剂制度发挥好功效,实施是关键。金维刚表示,在具体实施中要注意以下3个问题:一是在通过建立中央调剂制度来实行全国统筹之后,应注意防止一些地方想方设法“少交多得”,并由此而加大基金收支运行风险,违背全国统筹的宗旨和目的。二是在今年各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职能全部划归税务部门承担的情况下,由于税务部门不负责基金支付,在税务征缴方面通常是“先税后费”,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出现“应收未收”的问题,加剧一些地区基金收支失衡的状况。三是各级财政责任不够清晰合理的问题,在实行中央调剂制度之后,应注意避免一些地方政府推卸责任。

针对上述问题,金维刚建议,为确保中央调剂制度顺利实施,应加强全国各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加强基金预算编制和审核工作,严格规范收支内容、标准和范围,强化基金预算的严肃性和硬约束,确保应收尽收,杜绝违规支出。

其次,要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将各地区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确保基本养老金发放、严格基金管理、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落实等情况列入省级政府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相应的奖励和问责措施。

同时,应尽快建立全国养老保险缴费以及待遇查询系统、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监控系统,建立全国共享的中央数据库,推进相关信息化建设,在中央与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实现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及时掌握和规范中央调剂基金和省级统筹基金收支行为,防范基金运行风险。(记者 李心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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