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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强:贵州凡是老百姓叫得出名字的河流都能找到河长负责

2018-06-14 09:11: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二是率先把河长制写入地方法规。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对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了明确规定,这个《条例》出台的时间距离中央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仅仅1个月零3天。《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也是全国首部省级地方性水资源保护法规。在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也对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了相关规定。目前我们正在起草的《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也将作专章表述。这些都从法律法规层面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是开展河长大巡河。贵州省把每年6月18日设立为“贵州省生态日”,我们在去年的首个生态日开展了“保护母亲河,河长大巡河”主题活动,参加人数超过3万,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今年的6月18日,我们继续坚持五级河长大巡河,我们希望把巡河活动变成常态,并且要让每一天都成为生态日,使河湖保护观念深入全社会。

此外,我们还组织开展“百千万”清河行动,推动河长制尽快取得实效;在全国率先开展入河排污口全面调查;率先在全省境内拆除了网箱养鱼,改为生态养鱼,以转变生产方式促进“生态美”与“百姓富”的统一;结合脱贫攻坚实际,鼓励各地聘请建档立卡贫困户担任河道保洁员、巡河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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