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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强:贵州凡是老百姓叫得出名字的河流都能找到河长负责

2018-06-14 09:11: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图为,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副总河长吴强做客新华访谈。新华网 郭小天摄

新华网北京6月13日电 1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副总河长吴强做客新华访谈,畅谈贵州省作为两江上游的生态屏障,在河长制推行和落实工作中的经验和成果。

  以下是访谈实录:

  新华网:贵州是国家首批3个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之一,全面推行河长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请您介绍贵州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上有哪些创新举措?

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副总河长吴强: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贵州在制度建设、机制保障、措施行动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并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是实行“五级河长制”和四级“双总河长”。中央要求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考虑到贵州属内陆山区省份,小河流比较多,我们把河长体系延伸到村,推行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实现全省所有河流、湖泊、水库全覆盖,凡是老百姓叫得出名字、有常流水的小河流,都能找到河长负责。我省在全国率先设立四级“双总河长”,省、市、县、乡四级均由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共同担任总河长;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在岗的30多位省级领导各担任一条重点河流、湖泊或者水库的省级河长,并明确一家省级责任单位对应协助开展相应工作,市、县、乡三级参照省级做法。贵州是全国唯一这样做的省份。同时,我省还分级招募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政府河长”联手“民间河长”共同推进河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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