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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首日查出193家环境问题企业

2018-06-13 09:11:0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网北京6月13日电(记者 曹滢)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自11日启动以来,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85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共现场检查1544家企业单位,发现其中193家企业和单位存在环境问题。

  据督查组统计分析,这些企业的环境问题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

一是涉气“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督查组检查发现督查清单外涉气“散乱污”企业3家,其中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2家,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1家。清单内涉气“散乱污”企业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47家,其中天津市津南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2家、灵寿县1家、高邑县1家、深泽县1家、鹿泉区1家,唐山市开平区10家、滦南县9家、滦县3家、迁西县2家、丰南区1家、迁安市1家,廊坊市香河县3家、三河市1家,保定市涞水县1家,邢台市邢台县2家,邯郸市大名县2家;山西省太原古交市2家,阳泉市城区1家,晋城市阳城县1家;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1家。

二是应淘汰燃煤锅炉排查不彻底。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1家企业未按环评要求使用液化石油气,改用燃煤炉灶;唐山市迁西县一学校使用燃煤炉灶;滦南县1家企业燃煤小锅炉未拆除;邯郸市魏县1家汽修厂、1家饭店仍存在燃煤锅炉。

三是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河北鑫跃焦化有限公司未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要求在2017年底前取得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仍在生产,地方环保部门多次处罚,仍未落实停产。

四是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其中,河北省石家庄鹿泉区2家、晋州市1家、藁城区1家,唐山市丰润区1家、曹妃甸区1家、开平区1家、迁西县1家、滦县1家、乐亭县1家,廊坊三河市1家,保定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山东省德州乐陵市1家;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3家、新乡县1家、原阳县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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