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今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17年全国生态环境状况。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刘志全司长指出,2017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9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全部城市数的29.3%。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8.0%。
刘志全在发布会上介绍称,2017年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9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全部城市数的29.3%。
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8.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43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6.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75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5.1%,与2013年相比下降22.7%。
刘志全介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64微克每立方米、44微克每立方米、34微克每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分别下降39.6%、34.3%、27.7%。
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为5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20.5%,与2013年相比下降35.2%。463个城市(区、县)开展了降水监测,酸雨城市比例18.8%,酸雨频率平均为10.8%。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刘志全指出,全国地表水1940个国控水质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67.9%,同比增加0.1%;劣V类断面比例为8.3%,同比下降0.3%,大江大河干流水质稳步改善。
地下水5100个水质监测点位中,优良级、良好级、较好级、较差级和极差级点位分别占8.8%、23.1%、1.5%、51.8%和14.8%。
地级及以上城市898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断面(点位)中,有813个全年水质均达标,占90.5%。
全海域海水符合第一类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中国管辖海域面积的96%。近岸海域水质基本保持稳定,水质级别为一般,417个水质监测点位中,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和劣四类点位分别占34.5%、33.3%、10.1%、6.5%和15.6%。
刘志全指出,在自然生态方面,2591个开展监测的县域中,生态环境质量为“优”“良”“一般”“较差”和“差”的县域分别有534个、924个、766个、341个和26,“优”和“良”的县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42.0%。
全国现有森林面积2.08亿公顷,森林覆盖率21.63%;草原面积近4亿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41.7%。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55.3%。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5日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审查国务院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