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北京亦庄,一辆快递三轮车上安装了写有“快递”字样的专用灯。新京报记者 吴江 摄
《快递暂行条例》已于5月1日开始实施,对快递业务的经营、管理、监督等做出规范。
目前,《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实施一周,快递行业发生了哪些变化?用户的切身感受如何?近日记者采访时发现,北京地区不少快递企业已提前落实了条例中的要求,并在《条例》实施后对相关措施加以强化,一些企业还在快递三轮车上统一安装了专用灯。
不过,一些用户反映,快递员收快件时未验证用户身份信息等问题依然存在。
焦点1
寄贵重物品提醒用户保价
“加强人员培训,提醒客户能保价的尽量保价”
近年来,快递业务量逐年攀升,人们对快递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然而,由于物品在寄送过程中出现损坏而出现的保价纠纷也不断增加,尤其是贵重物品的保价问题。对此,《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寄件人填写快递运单前,应当告知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如果寄件人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予以保价。
国家邮政局介绍,《条例》明确要求企业与寄件人按照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要求企业在寄件人填写运单前告知保价规则,允许企业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保价,衔接了未保价快件的赔偿责任。“这一规定填补了邮政法只规定给据邮件保价、未规定快件保价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