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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正式出台 考试内容以考试大纲为准

2018-04-29 14:31:05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记者王茜)司法部29日发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当年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目前司法部正制定今年的考试大纲,拟近期出版发行。今年的客观题考试将在全国各考区全面推行计算机化考试。

我国从2002年组织首次司法考试,到2017年司法考试收官,司法部共组织实施了16次司法考试,选拔储备了大量合格法律职业人才,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有力人才保障。但司法考试制度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

为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明确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定于2018年开始实施。

为此,司法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出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共7章28条,是我国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第一部规章,明确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组织实施、违纪处理、资格授予管理等内容。并对新老制度衔接、放宽政策、港澳台居民和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据悉,此规定将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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