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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烈士保护法草案二审 增加针对“精日分子”条款

2018-04-26 01:46:30  参考消息网    参与评论()人


资料图:2018年4月5日,群众向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内的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新华社记者黄宗治摄

参考消息网4月26日报道 台媒称,中国大陆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4月25日提请二审,若被认定为所谓“精日分子”(精神日本人),将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或刑事责任。

据台湾“中央社”4月25日报道,中国大陆曾出现民众身着日军制服拍照、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拍摄争议影片等社会新闻。中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称这种人是“中国人的败类”,引起更多对“精日分子”的讨论。报道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25日上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综合大陆媒体报道,中国全国大人常委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这次二审,也特别对于“精日”行为,建议增加规定:亵渎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道称,此外,对来源于境外的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信息进行必要阻断传播。不得利用广播、电视、电影等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责任编辑:苖玉轩 CN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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