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办发〔2018〕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4月8日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