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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安顺:扶贫工作不作为 7名干部被追责

2018-04-14 23:35:59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贵阳4月14日电(记者蒋成)贵州省安顺市纪委日前通报6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7名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不作为被处理。

根据通报,2017年11月23日,安顺市平坝区脱贫攻坚作风纪律问责督查组走访贫困户高某某时发现,自高某某2017年5月搬迁到白云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来,平坝区供销社副主任、白云镇白云村包村干部程万里作为高某某的包保干部未入户走访,对高某某基本情况完全不清楚,没有帮扶措施,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不履职,违反工作纪律。2018年1月,程万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紫云县大营乡原党委委员、副乡长杨健分管民政工作期间,在开展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1月至8月低保核查工作中,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对各村上报的低保材料审核把关不严,也未按照要求认真安排落实低保核查工作,导致原大营乡政府向不符合低保标准的276人次违规发放低保金893672元。2017年12月,杨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关岭县住建局设计室工作员、花江镇元林村第一书记钱洋自2016年3月担任元林村同步小康驻村第一书记以来,工作作风漂浮,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元林村贫困户识别严重不精准,在县委多次组织各村开展精准识别对象自查自纠后,仍有多户“四有人员”未退出贫困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7月,钱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关岭县上关镇福农村村委会副主任陈游作为入户核查人员以及资料填报人员,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仔细核实福农村农户石某某家庭基本情况,导致该户已死亡人员石某某仍被列为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从2017年4月至10月多领最低生活保障金1046元,造成国家扶贫救助资金流失。2018年3月,陈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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