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紧“末梢” 严查“黑手”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开会部署脱贫工作,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中央财政5年投入专项扶贫资金2800多亿元。
然而,一边是党中央对贫困群众的深切关怀、对脱贫工作的大力投入,另一边却是个别领导干部对扶贫“奶酪”的觊觎,尤其在贫困群众集中的地区,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时有发生。
2018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泽普县依肯苏乡阿拉格尔村村委会主任热西丁·喀斯木侵占扶贫款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8年2月,巴里坤县大红柳峡乡昌家庄子村党支部书记付霞以他人名义违规享受安居富民房补助资金和扶贫贷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仅2017年一年,新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扶贫领域就查处违纪问题2817件、处理290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72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83人。
分析这些案例发现,承担着扶贫政策与群众之间的纽带角色、与群众直接接触多的基层干部,占据了违纪人员的多数。如何防止“微权力”跑偏,真正把扶贫资金装进贫困群众的口袋,亟须探索有效措施。
近水楼台先得月——离资金越近越易“招贼”
民生物资他们最后接触;扶贫资金调配、审批程序把关,他们有决策权。如此先天优势,让一些基层干部起了歪心。
虚报冒领、雁过拔毛。有的总想把公权影响力变成“聚宝盆”,将惠民资金视为“香饽饽”,无论多少,一旦经手就要“咬一口”。新疆温宿县扶贫办原主任魏德胜、原专职副主任李运明利用职权,在审批和验收扶贫项目中大肆收受索要好处费4.2万元,每一笔项目、每一个承揽项目的人,他们几乎都要揩一笔油,后两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巴楚县夏马勒乡喀什噶尔买里斯村党支部书记买买提明·热合曼连几只扶贫羊也要“惦记”,他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贫困户5只扶贫羊,价值4800元,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 题:严防“蚁贪”啃食扶贫资金 辛识平 26日下午,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14位全国政协常委、委员围绕“解决深度贫困地区脱贫问题”作大会发言